邮政服务卡
根据意大利AGCOM部门在2014年7月29日颁布的第 413/14 号指令 ,邮政服务卡

  1. 本公司Alpi Express SRL 在以第三方身份执行运输作业中也会运输 -包括偶尔运输- 轻于30克的邮件或包裹
  2. 该项服务,根据1999年7月22日立的第261条法令,随后根据2011年3月31日立的第58条法令所更改,属于邮政服务法规管理的范围内。对此本公司是第AUG/689/2000邮政服务总授权的持有人
  3. 本服务不属于也不可能代替普遍服务。这项服务不按照标准化模式运行,而是根据客户(大部分为企业)的需求而变化的一种模式,它还包括了一些增值服务,例如在规定的日期内交货的保证,根据发件人指示的地点去取货,可选择在线准备寄件,送货到收件人本人手里,在可能的情况下在寄件的过程中更改目的地或收件人,向寄件人发送交货确认,查询与追踪系统等。
  4. 因此该邮政服务是根据公司与服务委托人(下称:客户)之间一次又一次的- 书写或口头上 -的协议来运作
  1. 本服务在需要施加特定道路运输法的情况时,其价格可由双方自由协商。
  1. 本服务的价格公布在本公司的网站上 www.alpiexpress.it
  1. 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包裹有受到损坏的情况下,顾客可得到赔偿。没有保险的货物,赔偿将依照意大利民法典第1696条来计算。如果顾客申请了货物的保险,赔偿将依照保险金额来计算。
  1. 投诉程序:客户可在运输开始后的30天内以书写的方式发送到已认证的电子邮箱alpiexpress@legalmail.it里提出投诉,或者传真到 0574/624835进行投诉,或者拨打 0574/625104进行电话投诉。
  1. 投诉的结果将在收到投诉后的45天内给您回复
  2. 在没有收到答复或者收到不满意的答复时,顾客可根据意大利184/13/cons审议通过的AGCOM条例里的第3条提出和解协议(可在www.agcom.it上查询)。顾客如果不满意和解程序的结果,可求助于AGCOM直到其根据上述法律里的第6条给争执下定义。
  3. 顾客有权利选择不提出投诉与和解协议,直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,或者可选择,按照意大利第28/2010法令启动庭外和解程序。
  4. 本邮政服务卡的使用可在www.alpiexpress.it上查阅
  5. 本企业内部运作不在任何公共场合进行。